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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谈主题:“政策直通车——关于《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解读”访谈实录
  • 嘉  宾: 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 访谈时间:2018年 12月 13日 09:30
  • 内容简介: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与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我县出台了《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我们将与大家进行交流和互动。欢迎大家就《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交流,欢迎您提出相关问题。

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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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参与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我县出台了《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访谈。我们将与大家进行交流和互动。欢迎大家就《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交流,欢迎您提出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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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关于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工作我县有没有制定具体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根据《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实施方案》。[2018-12-13 09:36:55]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的重点是什么?

    重点规范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8-12-13 09:52:35]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目标是什么?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目的。[2018-12-13 09:59:37]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根据哪些原则来治理?会不会散乱差?

    首先,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是有具体原则的,不会散乱差。具体原则是: 政府统筹,属地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政府统筹协调,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落实。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堵结合,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缓解社会需求。 分类整治,依法规范。分类推进,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部门协作,综合执法。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安监、消防、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共管共治,形成综治合力。[2018-12-13 10:01:39]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的措施有哪些?

    1.对不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和设置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办学许可证。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已领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业整顿。对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对“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县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对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一律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科知识培训中聘用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培训活动的,一律停止其承担的学科知识培训教学任务。 7.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收费项目及标准未公示等违规收费行为的,一律退费整改。对存在虚假广告或招生宣传不规范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8.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2018-12-13 10:05:53]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有时间节点有详细步骤吗?

    1.公布设置标准和资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公开发布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通告。按照市教育局设置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执行,并在政府网站、灌南日报、灌南V讯、灌南教育发布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自查自纠(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按照治理重点,集中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设置标准,自查自纠,主动整改。 3.综合执法(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 组织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督局、安监、城管和消防等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逐一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参加综合执法的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各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 4.专项督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县纪委也将对相关部门集中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5.公布黑白名单(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集中整治中通过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2018-12-13 10:14:26]

  • 网友

    请问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有哪些部门负责?由谁牵头实施的?

    我县建立了由政府主导,县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督局、安监、城管和消防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 (一)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制定行动方案。 (二)县教育局负责对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和相关人员不规范办学行为进行整治;牵头对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进行排查登记;负责对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情况督查落实;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选择达到办学资质的机构辅导,不盲目跟风,切实减轻孩子的课外学业负担。 (三)县民政、人社、市场监管、文广体等部门要加强对在本部门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治。对在本部门注册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超范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文化教育类培训业务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和纠正。 (四)县公安、消防、安监、住建、法制、城管、综治等部门按照相应职能,负责安全检查、法制宣传、强制摘牌、行政执法等工作,对无证(办学许可证)无照(营业执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成立即停办整改,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取缔。[2018-12-13 10:18:21]

  • 网友

    请问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校有开展校外培训排查工作吗?

    县教育局已发布文件《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工作的通知》灌教发〔2018〕41号,对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为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师资聘任、招生对象、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 同时发布了《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情况登记表》、《灌南县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情况登记表》、《灌南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情况调查表》、《中小学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中小学校拒绝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等要求。已在11月29日,我县58所中小学(含民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近6000余名教师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签订活动,做到了“拒绝有偿补课”全员知晓、全体承诺、全效监管。[2018-12-13 10:21:35]

  • 网友

    请问我县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是怎么分工的?

    灌南县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行动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区域: 第一组(组长:苗丰;成员:毛新民 席文涛;责任区域:扬州路实验学校学区、苏州路实验学校学区;责任人:韩 贤 张 永)。 第二组(组长:张锐;成员:王加东 房立好;责任区域:实验小学(人民路)学区、新东小学学区;责任人:时良忠 潘树东)。 第三组(组长:封必君;成 员:顾正海 孟能;责任区域:长江路小学学区、新安小学学区;责任人:罗锐 张秀国)。 第四组(组长:闵向东;成员:刘家贵 别小静;责任区域:实验小学(新民路)学区、镇中小学学区;责任人:时良忠 丁占海) 第五组(组长:江岑;成员:李如喜;责任区域:北陈集镇、张店镇及原大圈乡;责任人:杨波 高翔 林志文) 第六组(组长:陈余山;成员:唐新和;责任区域:汤沟镇、孟兴庄镇、李集乡;责任人:汤井亮 周海平 严广东 相文仑) 第七组(组长:廖德祥;成员:高逸 ;责任区域:百禄镇、新集镇;责任人:汪红军 杨树权 陈玉兰 周红军) 第八组(组长:高卫;成员:封功波;责任区域:堆沟港镇、田楼镇、三口镇;责任人:黄金刚 许从林 郭仰权 江孝礼 李亚东 朱强)[2018-12-13 10:27:22]

  • 网友

    请问我县集中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有举报电话吗?

    县教育局:0518-83260081 县民政局:0518-83221256 县人社局:0518-83221228 县市场管理局:12315 0518-83966883[2018-12-13 10: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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