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增强辖区内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百禄司法所多措并举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筑牢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有事好商量”工作室等阵地,在各村因地制宜地打造法治宣传栏,筑成了普法工作的“桥头堡”。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共治机制,坚持群众事群众议。邀请法律顾问、村民代表参与矛盾纠纷评判。
建设法治人员队伍。百禄司法所依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两项培养工程,将各村党员、退伍军人、人民调解员、“五老”等人员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将包村干部、网格员、村民组长等培养成为“法治带头人”。邀请法律专家定期为“两个队伍”人员开展培训,不断加强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行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联动机制,组织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到村里开展集中宣传和服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村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