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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海渔局:凝聚创卫合力 推进养殖污染整治 建设生态和谐新灌南

日期:2018-06-21 09:25

来源:县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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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海洋与渔业局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新时期灌南精神,勇于担当,大力推进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投身于“热爱灌南奉献家乡”的主题行动中,为建设美丽灌南添砖加瓦。

一是加快推进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进程。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县今年非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治理率要完成80%以上,即至年底,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治理设施累计需建设完成288个以上。为此,该局细化分解工作计划,把整治任务明确到乡(镇)和村,确保年度治理目标顺利完成。

二是全面提升生态健康养殖水平。加快畜禽养殖场(户)治理改造步伐,对符合整治条件的,引导养殖场(户)建设与其规模相对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做好堆粪池、污水沉淀池等还田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的建设工作,探索并健全与全县规模畜禽养殖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在成功申报国家级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农田有机肥使用面积,压缩化肥农药使用量,加快推进全县农业向生态、健康、可持续方向发展。

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强化督查及考核验收。继续加大对2017年禁养区已关闭拆除的98个养殖场(户)的监管力度,防止禁养区发生再建事宜,保护好既有成果;同时开展第二轮规模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建立完善养殖场(户)环保基础信息档案,落实养殖主体污染防控责任,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逐步淘汰养殖水平低下、粪污治理设施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户);在加快现有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严格审核新建畜禽养殖场(户),确需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户)的,其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具备环评手续。

2018年,正值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县,县海洋与渔业局广大干部职工将以此为契机,强力推进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建设生态和谐新灌南作出应有的贡献。(薄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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