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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日期:2025-08-28 09:22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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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保局和市卫健委的《关于规范整合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扎实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自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统一规范整合相关价格项目,一方面,设立“产前常规检查”“胎心监测”等30项产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另一方面,同步停用现行“远程胎心监测”“全程陪伴分娩”等49项价格项目;同时,市医保局在省定三类、二类公立医疗机构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基础上,同步制定一类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文件规定,新的项目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各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下浮,具体下浮幅度不限。同时确定羊水调节、宫颈环扎术(常规)、宫颈环扎术(特殊)3项乙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县医保局将切实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并落实价费公示制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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