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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坚持“四化”全方位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日期:2017-11-17 09:40

来源: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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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约4.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6.3%,涉及近五分之一家庭,其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约2.5万人。残疾人康复工作具有人口众多、涉及面广、康复需求各不相同等特点。为此,县残联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不断创新医疗康复、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居家康复工作模式,务实高效地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进程,收到较好实效。

医疗康复个性化。政策保障层面,有关部门出台《灌南县新型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灌南县大病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将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特困残疾人承担的新农合个人筹资部分由民政部门专项资金解决;建设爱心医疗机构,实施大病救助,减免贫困残疾人就医诊疗费用。措施保障层面,县残联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分别明确县人民医院和县第四人民医院为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精神病免费救治定点医院,并建立筛查确诊、转介治疗、跟踪随访、医疗报销等长效机制。服务保障层面,突出人文医疗、人文康复服务,引导医务人员和康复工作者主动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把服务理念从“以病人为中心”扩展到“以康复对象为中心”,实行“个性化”服务,实施全员服务、周到服务。

机构康复常态化。一是依托县内卫生医疗机构分别成立县视力、听力语言、智力、肢体和精神残疾五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各类残疾人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定期举办康复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社区康复服务站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二是着力打造以残健共融为主旨的“七彩乐迪”儿童之家,接纳智力、听力残疾儿童57名,健全儿童51名,让普幼特幼同伴同学、和谐共处,构建了“彼此关爱、相互包容、多方支持、共同进步”的融合教育环境。三是通过争取上级援建、政府加大投入和从残保金中支出部分经费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完善县残疾儿童肢体、低视力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投入必备的医疗康复器材,配强配齐专业康复医生,长期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与指导工作。出台《灌南县残疾人康复示范机构考核办法》,从机构性质、运营方式、组织管理、基础设施、服务内容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促使其健康、常态发展。

社区康复网络化。整合社区资源,在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建设30平方米以上的康复室,实行卫生、残联双重管理,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康复室设置率达100%。依托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房子、有标识、有制度、有器材、有专人管理、有资料台账”的“六有”标准,建设190个村(社区)康复站,村级康复站设置率达80%,全县残疾人康复机构实现网络服务全覆盖。乡、村康复训练机构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作用,长期开展康复培训,普及康复知识,指导残疾人进行科学康复训练,进一步提升了全县残疾人康复水平。

居家康复人性化。结合实际,立足残疾人所需、所求、所盼,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工作,处处体现“人性化”原则。一是根据残疾人残疾类别,为肢体残疾人家庭进行坡道改造、安装拉杆扶手等无障碍改造;为听力残疾人家庭安装闪光门铃;为盲人铺设家庭盲道,对影响正常活动的墙角和方柱进行圆角化处理。二是按照“经济实用”原则,为残疾人免费量身订制配发适用有效的手指阶梯、吊环和手指分离板等康复器材。三是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训练方案,向残疾人家庭发放居家康复“明白纸”,举办康复知识讲座,上门指导其科学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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