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双通道”管理机制,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我县扎实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局颁发的《关于明确地舒单抗注射液管理方式的通知》文件精神,将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最新规定。
据悉,地舒单抗注射液(除商品名:安加维外)按常规乙类药品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列为20%。地舒单抗注射液(商品名:安加维)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名录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46号)规定,纳入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范围。
县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医保购药用药可及性,让医保改革红利更多惠及百姓,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