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11-2022),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头盔质量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禁止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摩托车头盔销售,保障骑乘人员“头顶上的安全”。
执法人员对全县电动自行车门店、头盔专卖门店等117户相关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重点排查门店内销售的头盔是否执行新标准、是否有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确保销售的头盔质量合格和来源可溯。对门店负责人和现场消费者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指导经营者按新标准采购和销售,向消费者普及如何判断头盔质量是否合格。对于检查到的质量不合格头盔,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现场下架,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
为保证安全出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选购安全合格的头盔:
1、先进行试戴,查看是否有缓冲层,选择购买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的头盔;
2、看头盔的中文标识,是否标注了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执行标准是否为GB811-2022“新国标”;
3、看头盔内侧或包装上是否有3C认证圆形标志,标志中间有3个C字母,并有具体的认证编号,该编号可以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查询真伪。(封贵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