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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六个规范”抓好社保资金管理

日期:2017-09-14 06:10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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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社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灌南县财政局以“六个规范”严格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医保等社保资金。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规定,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开立财政社保专户,实行专帐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在社保资金申报上,先由经办机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再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审查符合规定后,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三是规范资金发放。对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等社保资金的发放,一律由主管部门编制花名册,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将资金发放到社保对象一折通账户,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四是规范资金监督。资金下达后,财政部门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强化社保资金的监督,提升社保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五是规范定期对账制度。通过定期对账直接了解掌握社会保险基金完整情况,推动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是规范社会保险征收检查制度。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对参保单位的实际职工工资总额与单位缴费基数之间的差异情况、各险种缴费人数之间的差异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等法定检查事项开展重点检查。发现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涉及缴费基数和人数等调整的,将相关信息提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尚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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