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部门信息

县住建局:召开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工作推进会

日期:2019-03-18 15:35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

3月18日上午,县住建局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工作推进会。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潘龙飞,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及住建局“263”办、建工办、城乡规划科、公用事业科、建管处、安监站、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散装办、园林所和城投公司、碧海园林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在建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水体整治、拆迁地块、园林绿化)施工单位负责人,拆除公司、混凝土搅拌站负责人,共计130人参加会议。

会上,住建局党委委员姜辉同志传达了《灌南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灌建发〔2019〕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9〕24号),解读了建筑施工“六个100%”标准,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潘龙飞客观分析了召开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工作推进会的背景和意义,并就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扬尘管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要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要举一反三,实现长效管理。他指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扬尘排污费列入工程造价,核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加大扬尘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扬尘防控的各项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局属有关单位要严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落实情况,全天候检查指导,凡是达不到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停工。同时,要充分发挥“星级标准化文明工地”示范作用,着力从装配式、成品住宅、绿色建筑等方面转变建造方式,实现扬尘管控的标本兼治。要树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通过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会上,还印发了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宣传海报200多份。(方景)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