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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我县颁发第一张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

日期:2019-01-16 05:38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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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县行政审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颁发第一张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

“经营网店多年,终于有了合法身份。”在微店平台上开网店的孟女士,从该局经济审批科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首张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这也标志着灌南无实体经营的电商正式进入合法合规经营阶段。

根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经营服务的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办理网店营业执照。办理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申请人首先应该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拥有属于自己的网络经营场所或网店店铺,然后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以网络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只能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且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应作出相关承诺。此外,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刘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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