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县内共十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四家二级医疗机构和六家一级医疗机构,近日我县医保处结合日常督查情况突击对县内职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稽核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患者时,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指征即“小病大治”;医生医嘱与患者病症、检查、收费等项目是否一致;治疗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用药、过度检查治疗、重复检查等;是否存在串换项目、将自费项目擅自改为医保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冒卡(名)就医、挂床住院、空刷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此次稽核行动发现职工定点医疗机构总体情况较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确保基金使用的安全。(单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