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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我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日期:2020-05-26 09:25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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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及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根据省防非指《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防非指[2020]2号)、连防非指《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连防非指[2020]1号)通知要求,我县自4月3日以来,真抓实干,积极开展为期100天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全力确保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干出实效。

一、领导重视,强化部署。4月3日视频会议结束后,县防非指指挥长周文生对本次专项行动再次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目标明确,任务清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切实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 69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政办发[2020]115号)各项要求落到生猪生产全产业链中,严格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为实现“确保非洲猪瘟疫情不反弹、确保年底前全县完成恢复生猪生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一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划格建网、建立清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1名县级网格监管员、11名镇级网格长、315名村级网格员三级网格监管体系。明确每一场户监管人员,将生猪养殖场户防疫监管、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做到每一头生猪来源清、去向明;每月集中一周(每月的15-21日)开展一次消毒行动,做到村不漏户;对规模养殖场生猪及外环境进行定期(每月22-28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养殖“源头”清净、职责明确。二是强化产地检疫,严把生猪出栏关。严格按照《关于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8号)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摸清生猪养殖情况。加强产地检疫申报管理,督促养殖场户等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规范检疫行为,实施现场检查与县级审核联动机制,强化生猪产地检疫出证排查、抽查,严禁“隔山出证”、倒卖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建立完善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的长效机制,规范生猪养殖、调运和屠宰行为,保障全县生猪生产秩序。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排查、摸清、全面监管养殖场户2634个,生猪存栏总数25.9065万头,生猪贩运经纪人235个,出具生猪动物产地检疫B证329份共调运生猪36361头,其中有19车次信息填写不规范(主要为用途填写不规范、货主与起运地点不一致),已及时督促指导整改到位。三是严把流通运输关,加大运输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在三个高速路口设立5个生猪检查站,每卡口配备移动板房,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局三部门联合值守,每个卡口实行三班制24小时轮流值守,每班6人,严查调入调出生猪和运猪车辆,建立查验台账。到目前为止检查过往运输动物车辆290余次,运输猪3万余头,查处违规车辆数2各,其中立案一起,已及时移交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农业执法大队查处,现已结案。四是加强落地监管,严把到达接收关。严格落实省外调入生猪落地监管,做好查证验物、临床检查工作、检查检疫单,备案单、跨省审批单,资料齐全有效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防产地检疫证明流失。截至目前,我县对省外生猪落地监管数12434头。五是开展多样式宣传。通过悬挂横幅、与生猪贩运经纪人座谈、贴标语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以对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生猪运输车辆所以人和承运人发放“安全养猪十要诀”明白纸为契机,大力宣传依法守法生产、经营、调运等活动,自觉维护生猪正常生产秩序。截至目前,共计发放明白纸4200张,悬挂横幅4个,贴标语6个,座谈两次。六是联合开展,强化监督。此次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作为,成立督查组1个,组织开展督查42次,出动督查151人次,现场督查场所227个,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督查组的要求及时整改、突出重点、加强督查、严肃追责,确保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王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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