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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公开”提升部门预算透明度

日期:2020-04-07 06:30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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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打造阳光财政,提高财政资金透明度,县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一、落实公开主体。秉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部门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落实了全县各部门的预算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按要求向全社会公开本年度预算情况,并确保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统一公开时限。按照《预算法》要求,各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公开本部门预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无纸化办公,先行线上审核,做到严密防控和紧抓公开两不误。公开内容经本部门审签后报送财政部门核查,并统一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明确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基本情况、收支总体情况、“三公”经费情况、政府采购预算说明和各类绩效目标表等。报表细化精准,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细化至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文字说明落到实处,能体现部门预算收支变动的具体原因。此外,除了说明机关运行经费等基本内容,还要对社会关注度高、预算收支变动幅度大的情况做出解释说明。

四、规范公开模板。规范预算公开模式、表样、说明语言等,做到标准统一、条理有序;部分涉及数字的说明穿插图表,做到直观立体,通俗易懂;报表完整公开,本部门不涉及的,也按规定公开空表,确保公开无遗漏、无死角;文末附专业名词解释,着力解决社会公众“想看看不到、看到也看不懂”的问题,促使预算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人性化。(孙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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