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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民矛盾调解方式 我县打造矛盾快速调解“直通车”

日期:2019-03-22 09:03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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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3+3n”调解组织体系,在全省率先实施“访调对接”工作,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5000件;创新推行“三无村居、四有企业”法治模式,实现由被动调解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转变……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省司法厅确立的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目标,全力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创新调解工作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我县一直把矛盾纠纷调解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2017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基层矛盾调解工作,专门成立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全县面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有275个调解组织,专兼职调解员827人,形成了覆盖全县的调解网络,保证了全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强化多元融合式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重点建立完善“3+3n”调解组织体系。“3”,就是健全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3n”就是以“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等n个行业性调解组织,以“公调、诉调、检调”等n个专业调解组织;以“妇女、乡贤、法律专家”等n个社会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县乡村和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为了适应新时期各类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新变化,我县积极创新思路,推动矛盾调解工作上水平提质效。开展“三无四有”创新模式。在全县开展“双挂双建”活动,通过司法局局机关科处室挂钩基层司法所,基层司法所挂钩村(居)和企业,选择村和企业为试点,创建无不良诉讼、无违法犯罪、无群体事件“三无村(居)”和有法律顾问、有法治宣传阵地、有企业调解组织、有法治建设成效“四有企业”,有力促进了全县法治平安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创建“矛盾调解管家”服务点。分别在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设立了多个“矛盾调解管家”服务点,聘请专业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对辖区内各类矛盾进行会诊和调处,做到标牌标识统一、工作人员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矛盾调解成效明显、法律服务便捷。自2017年设立以来,先后化解物业、消费等矛盾纠纷365件,免费提供咨询1879人次,协助申请法律援助51件,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

为了加强调解合力,我县以扎实措施推动全县调解工作落地见效。突出矛盾排查化解。坚持源头防控、抓早抓小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日常排查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重要时期、重点环节的矛盾排查。突出多方联动调处。积极主动做好与县委政法委和各乡镇、政法综治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突出联动联调。重抓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形成纵横衔接、有序联动的调解格局。县各行业调解组织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相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18年,消费纠纷调委会化解矛盾1000余起,驻法院调解室调解纠纷近400件。

在全县财力偏紧的情况下,争取县财政设立矛盾纠纷调解专项资金,制定矛盾调解激励机制,实行调解案件补贴和奖励政策,有效地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2018年共处理矛盾纠纷近5000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为95%以上,群众满意度为95%以上,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获得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2018年,荣获司法部表彰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据悉,全省仅四家司法局获得此项荣誉。 (李敏 王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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