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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与新苏集团举行签约仪式 分别签定飞灰填埋场投资协议 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日期:2018-12-10 09:25

来源:宣传部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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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我县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就飞灰填埋场投资协议和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进行签约。代县长任瑜、副县长张友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民等参加签约仪式。

代县长任瑜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双方的成功签约表示热烈的祝贺。任瑜指出,新苏集团是一家有担当的国有环保企业,与我县飞灰填埋场项目和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签约进行合作,为双方合作共赢、共谋发展拉开了一个新的序幕,对于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变现有生活垃圾依靠填埋的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和环境效益最大化,改善我县人居环境和控制环境污染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相信通过双方的通力合作,必将形成互利互惠共赢局面。

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民简要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他说,新苏环保是一家有担当、讲诚信的国有环保企业,通过“投资开发+技术研发”作为发展的双轮驱动,紧密围绕国家环保能源产业政策新导向,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新理念、新技术,业务涉及工业废水治理、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垃圾焚烧发电等环境治理领域。将按照签约协议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早日让灌南城乡生活垃圾早日实现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据了解,灌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我县重大的市政基础工程,也是资源综合利用环保项目,更是实现城乡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民生工程,位于新集镇陡湾村、孙庄村境内,灌南县花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总投资3.55亿元,建设规模为2台日处理350吨的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配置一台15MW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设计处理生活垃圾25万吨,并可掺烧农作物秸秆8万吨,年发电量10560万KWH。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成熟的炉排炉工艺和烟气净化系统,在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焚烧发电、变废为宝,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既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也能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能有效地改善灌南的生态环境与空气质量,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灌南县飞灰填埋场(应急库区)作为我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必备项目,选址位于新集镇陡湾村、孙庄村境内,灌南县花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东侧,库容30万立方米,总投资约6000万元。(赵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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