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省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县从2018年8月启动实施了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历经县乡普查机构建立、物质经费准备、普查“两员”选聘、普查业务方案学习与培训、普查宣传发动、入户清查、数据上传审核、数据汇总上报、清查阶段小结等9个重要环节,组织和动员全县712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历时4个多月,对我县境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清查,至12月初取得了清查工作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县第四次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成果公告如下:
我县已核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10026家,核查率达100%。清查出能正常填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数共6924家,其中新增单位112家;清查出个体经营户31931家,其中13198家具备营业执照。
与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相比,此次清查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增加2034家,增长41.6%;个体经营户增加4329户,增长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