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文化发展资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8月21日上午,我县召开2019年文化发展资金首批项目评审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友明,副县长王钢参加会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为加快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成立了文化发展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设立300万元文化发展资金用于专项扶持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产业及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发展,提升了我县文化软实力。
会议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就文化项目资金扶持奖励补充原则(草案)、2018年项目完成(含部分结项项目)、2019年我县文化发展资金首批申报项目相关情况汇报。
张友明指出,我县文化发展资金是一项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的惠民政策,要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细化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做好项目调研,明确资金去向。要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加强过程把控,规范项目申报、审核、过程把关、项目验收,提高项目质量。要加快项目推进,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文化项目申请,已获批项目要确保高效、高质量完成,促进我县文化事业大繁荣、产业大发展。(刘青 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