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我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树立示范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通过经营主体申报、镇级审核推荐,县级复核,决定评定灌南县华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
各镇要以此次评定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树立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正确理念,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舆论宣传,全面培育引导,共同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被评定的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外树形象,内强管理,积极创新经营机制,着力壮大自身实力,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灌南县2023年第二批县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doc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