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遴选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第三方核查,现将符合要求的示范主体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向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实名。
联系人:张正华;联系电话:13675259460。
灌南县2023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核查及补助明细表.xls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