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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学历也可以申报职称 2023年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开始啦!

日期:2023-06-25 18:53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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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实施海西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灌委〔2023〕77 号)、《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函〔2023〕38号)精神和要求,近期,开展灌南县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一、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人员须符合《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规定的相应职称资格条件,并是在我省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有“三带两助”(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方面业绩的的本乡本土人才。

2、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主系列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其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仅作为个人辅系列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依据。

二、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工作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填写《2022年连云港市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并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无工作单位的,填写虚拟单位“连云港市乡土人才联盟”。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于2023年7月28日前报至灌南县人社局职称部门(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735室),联系电话83299226,申报材料电子档一并发送至办公邮箱gnxzcb@126.com。

附件:灌人社发〔2023〕2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灌人社发〔2023〕2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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