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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灌南县2025年秸秆收储利用补助项目第三方核查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5-07-24 16:12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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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灌南县2025年秸秆收储利用补助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要求,拟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核查单位,欢迎有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对我县2025年从事秸秆收储利用工作的主体收储利用量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

一、项目实施单位

灌南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指导站

二、项目概况

(一)核查对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且2025年度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秸秆收储利用工作的合作社、企业等。

(二)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三)预算金额:第三方核查服务费预算金额为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或等于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核查期限:对主体秸秆收储利用量核查分夏、秋两次进行。夏季在8月31日前完成核查工作,秋季在12月31日前完成核查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备的声明。

(五)提供参加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2024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报价单位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所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表(格式参考附件1);

(二)营业执照、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2);

(四)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参考附件4);

(六)要求投标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生产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附件5)。

报价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并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开标条件和中标方式

(一)投标开标条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采取现场竞价或竞谈的方式举行。

(二)中标方式:在有效报价内的最低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低价报价相同,则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最低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报价材料报送和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材料:相关报价材料,于2025年7月31日下午3:00点前送至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03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二)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3:00, 地点:灌南县农业农村局210会议室。

注意: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代表委托书参加;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七、本次采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管理办公室   姜云虎 13815624993

     项目组织科室   周伟民 13851233166

附件:1、报价表.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3、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docx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docx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x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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