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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灌南县第二批农业产业富民项目

日期:2019-03-26 11:3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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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19年省重点帮扶县(区)农业产业富民资金及做好实施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9〕3号、苏农财〔2019〕4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业产业富民推进工作,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制定本指南。

一、财政资金支持内容和环节

遵循“聚焦产业提质增效、集中财力办好大事”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第二批农业产业富民项目重点扶持稻渔综合种养、设施葡萄、生猪养殖等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扩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设施葡萄产业,合作期限10年,按财政资金不超过70%、经营主体不低于30%的比例出资,对发展设施葡萄产业单体面积100亩以上给予扶持,经营主体在合作期内每年按财政补助资金的10%(平均数)作为投入回报,交给乡镇政府用于经济薄弱村集体持续增收,带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户实现增收脱贫。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合作期期限10年,对新建规模500亩以上项目进行扶持,每亩补贴1800元,经营主体在合作期内每年按财政补助资金的10%作为投入回报交给乡镇政府用于经济薄弱村集体持续增收,带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户实现增收脱贫。生猪产业,合作期限10年,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补助,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经营主体在合作期内按财政补助资金的10%作为投入回报交给乡镇政府用于经济薄弱村集体持续增收,带动一定数量的低收入户实现增收脱贫。

二、支持主体和基本要求

支持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建立健全项目联农带农富农机制,要求当年新建,并投产达效,具有土地经营权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内容科学规范,确保优质安全,发展绿色生态。建立完善与低收入户和经济薄弱村的利益共享联结机制,切实发挥好促进产业富民的作用。

三、项目管理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省级实施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报送地点为灌南县农业农村局蔬菜办公室。加强农业产业富民项目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带动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户增收脱贫的作用。

(二)信息公开。项目立项后,对于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带动低收入户和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批复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

附件:2019年省对市县转移专项项目申报实施方案.docx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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