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24〕14号、苏农计〔2024〕8号)和灌南县农业农村局、灌南县财政局《关于分配使用2024年下半年中央和省级农业专项资金方案的请示》(灌农发〔2024〕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连云港市华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三方核查单位,对全县高粱种植面积进行核查认定。根据2024年10月21日在灌南在线网站发布的“关于开展灌南县2024年高粱种植面积核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在申报受理期限内共收到灌南县瑞泽家庭农场等13家相关种植主体的高粱种植面积核查认定申报表,10月28日—31日,我单位会同第三方核查机构共同对这13家种植主体开展高粱种植面积核查认定工作,通过现场实地核查方式确定高粱种植面积。现将灌南县2024年高粱种植面积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县农业农村局507室,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人:杨彦宸(15950730233 753529)。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