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灌人才招公告核〔2025〕11号)要求,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
A01岗位: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03室党群人事部(新兴南路26号);
A02-A06岗位: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民中路32号)人力资源部302室;
A07-A09岗位: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10会议室(人民西路55号)。
请入围下一轮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需在原报名平台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
(二)本人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四)本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A01-A04、A06-A09岗位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2.A01岗位还须提供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A02岗位还须提供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投融资工作证明材料,包括从事相关工作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4.A03岗位还须提供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证明材料,包括从事相关工作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其中,(二)(三)(四)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无异议者,原件当场退还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相关安排。
附件1: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灌南县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