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公示公告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9-04-04 09:31

来源:临港产业区

浏览次数:

选择阅读字体:[ ]

受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承担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报告书送审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规划概况

名称: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概况:为深入落实灌南县委县政府“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目标要求,大力度落实国家沿海开发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按照省委的“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定位,在新灌南精神“尚德守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担当奉献”指引下,临港产业区拟在临港产业区内设产业园区,即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区位于灌河入海口,东临黄海,南依灌河,北倚新沂河,西至小港大沟。2018年11月1日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了产业区四至范围。批准的产业园由北至南共有八个产业园,分别为冶金产业园(北)、冶金产业园(南1)、表面处理产业园、冶金产业园(南2)、海河联运区、船舶工业园、再生资源加工区、粮油加工基地,八个片区总面积为24.04平方公里。为更好地指导产业区的发展,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着手编制了《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总面积30.9867平方公里,分为两大区块,区块1:东至灌河河堤、南至一排河、西至黄桃大沟、北至连盐铁路,面积为12.4946平方公里;区块2:东、南至灌河河堤、西至小港大沟、北至纬二路-产业大道,面积为18.4921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包含上述8个产业园以及2个保留片区,涉及的2个保留片区地块分别为东侧地块和西侧地块,2个保留区规划保持现状。

规划目标: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将按照“一区多园”的总体布局,以“主攻重大项目、打造千亿半岛”为发展目标,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为核心,加速建设产业配套设施,推动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发展目标为:

依托园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基本形成产业优势突出、产业高度集聚、循环经济模式,布局分工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上佳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并实现千亿级半岛的奋斗目标。

二、环境质量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

产业园位于连云港灌南县内,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17年)》,连云港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289天,占全年总有效天数(365天)的79.2%,超标污染物为PM10、PM2.5。补充监测结果表明:氟化物、TSP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无量纲)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甲苯、二甲苯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详解》中的限值要求。

2. 水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在灌河分别在灌河入园区处、兴鑫钢铁北侧、灌河出园区处布设共3个断面,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表明,除溶解氧外,各监测断面的各个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

3. 声环境质量

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低于65dB(A)和55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要求(各点位也均满足2类要求)。

4. 地下水环境质量

在园区附近设6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12个地下水水位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氟化物、甲苯、二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Ⅰ类标准;亚硝酸盐符合Ⅱ类标准;氨氮、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符合Ⅲ类标准;pH、硫酸盐、总硬度符合Ⅳ类标准。

5. 土壤

本次评价在园区内部设置共7个土壤监测点位,由现状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区域内土壤中汞、砷、镍、铅、铜、镉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相关标准,铬满足《北京市地方标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规划区建成后,叠加现状浓度、在建项目污染源、规划远期新增污染源、区内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HCl、非甲烷总烃、VOCs、甲苯、二甲苯、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在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在建项目污染源、规划远期新增污染源、区外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SO2的98%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预计近期在实施区域削减方案后,现状超标的污染物PM10预测范围内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k小于-20%,其年均浓度可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进一步考虑到整个灌南县地区、江苏地区、乃至全国的大气污染控制战略,灌南县及周边PM10年均浓度可得到明显改善。

(2)水环境影响预测

园区规划建设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该项目环评正在报批阶段。园区工业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连云港连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预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受纳及关联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

加强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对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

园区内固废主要工业固废,园区固废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总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后,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开发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8-83568028

联系邮箱:642228645@qq.com 

2. 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72

传真:025-85699052

联系邮箱:85526343@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