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刘冬向我局申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现予以公告。
遗失:灌南县新安镇天像装潢材料经营部,经营者:刘冬,个体户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724MA1N4ND23Y,正本编号:320724000201612200034,副本编号:320724000201612200049,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18-83896015;0518-83896018。
通讯地址: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