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24 10:50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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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等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关于调整专利资助标准的通知》(灌知发〔2019〕1号)有关专利资助政策。
特此通知。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