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示地价内容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城区标定地价四个部分。
一、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工作范围
灌南县城镇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范围为:东至东环路、金庄、苗圩、大庙村,南至S235省道,西至长深高速、东租路,北至六塘北路,总面积约99.17平方公里。
(二)地价内涵
本次灌南县城镇建设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地价内涵如下:
1.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设定土地开发程度:根据各均质区域内同一用途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或2/3以上面积已经达到的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土地开发水平。
4.容积率:依据各用地类型样点的容积率平均数确定均质区域设定容积率。
5.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权利状况:界定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

(三)级别基准地价

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一)工作范围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工作范围为灌南县全部行政区域,总面积约1028.41平方公里。
(二)地价内涵
本次灌南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地价内涵如下:
1.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2.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宅基地、工矿用地。
3.设定土地开发程度:根据各均质区域内同一用途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或2/3以上面积已经达到的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土地开发水平。
4.容积率:依据各用地类型样点的容积率平均数确定均质区域设定容积率。
5.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宅基地无限年期,工矿用地50年。
具体见下表:

(三)级别基准地价

三、农用地基准地价
(一)地价内涵
本次灌南县农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地价内涵如下:
1.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2.土地权利: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价格
3.土地权利年期: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使用年限按照法定最高承包期设定为30年。
4.用地类型:主要用地类型为耕地、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等。
5.耕作制度:设定为一年两熟。
6.农用地开发水平:农用地宗地外达到具备灌排水沟渠设施、通田间道路、通电、农田防护设施以及宗地内达到农用地平整、土壤正常熟化等相应的农业生产条件。
(二)级别基准地价

四、城区标定地价
(一)工作范围
本次标定地价评价范围为灌南县城区建成区及建设规划区,公示范围具体为:东至太仓北路、郝圩村、东环路、周庄村,南至鹏程东路、S235省道,西至东租路、刘庄路,北至新港大道、五龙口、武庄村,总面积约62.52平方公里。
(二)标定地价内涵
1.估价期日:2024年1月1日。
2.权利特征:相对完整的土地权利价格,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3.价格类型:正常市场价格,反映标准宗地的使用权类型现状,不考虑招商、配建等政策或特许经营的地价优惠。本次标定地价价格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4.土地用途:证载或经批准的合法用途;对于拟出让地块标准宗地用途按规划用途确定。
5.使用年期:出让土地设定为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50年。
6.容积率:合法现状容积率或规划容积率(地上)。
7.土地开发程度:根据标准宗地的实际开发程度设定。
8.市场条件:本次评估的市场条件为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
9.价格表现形式:商服和住宅用地标准宗地评估价格表现形式为楼面地价和地面地价,工矿仓储用地标准宗地评估价格表现形式为地面地价。
10.市场假设:市场特征为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
(三)标定区域的划分和标准宗地的确定
根据标定区域的划分原则和划分要求,本年度灌南县共划分标定区域18个,包括:2个商业服务业标定区域、7个居住标定区域,4个商住混合标定区域和5个工矿标定区域。标准宗地地价结果详见标定地价评估结果表。

该成果已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