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49 号、苏农计〔2022〕19 号)和《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84 号、苏农计〔2022〕28 号)文件明确的“支持的农民合作社数量4个、家庭农场12个”绩效目标,及《关于统筹使用2022年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方案的请示》(灌农发〔2022〕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灌南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通过公开申报、镇级推荐、竞争立项、现场勘查、综合评审、局班子会议决定、网上公示等工作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单位。
请各镇高度重视,集中力量,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3年4月10日前积极申报项目。
联系人:李东 联系电话:18360565519
特此通知
附件:灌南县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doc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灌南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