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监管,规范伏休期间专项捕捞管理,推进实施捕捞限额制度,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全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规〔2024〕10号)及《关于做好 2024 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及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4〕144 号)的文件要求,初步确定参加2024年度银鱼专项捕捞渔船共计2艘。现将渔船名册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2日至6月2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8-83260011。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