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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7-10-20 09:15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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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7年计划新增就业见习基地5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积极性;

(二)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

(三)具有对见习人员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四)能够按照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二、申报单位提交材料:

(一)《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三、主要优惠待遇

为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灌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供需见面,实现尽快就业创业,见习期最长为6个月。于每年6月份组织对见习人员考核,合格人员发放每月400元见习生活补贴以及每人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见习基地运作良好、效果显著的,可申请推荐报批作为市、省级见习基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四、有关要求

请各符合条件的规模企业积极宣传就业见习政策,组织申报。(附件1)、(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县人社局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统一评审,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

联系人:单锦东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传真:0518-83968215;E-mail:1046800824@qq.com


灌南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2: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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