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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假期临时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的通知

日期:2021-02-09 09:08

来源:县发改委 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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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勇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万捷出租车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16〕142号)精神,参照原市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连价服〔2018〕4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春节假期期间临时调整出租汽车起步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放假期间,在起步价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县发改委、县交运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车空驶费计费里程的通知》(灌发改发〔2019〕90号)精神执行。

三、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

四、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在出租汽车的指定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价签,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检查,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21年2月11日开始至2月17日止,共七天假期时间,春节假期过后,恢复原规定收费标准。

灌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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