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财﹝2017﹞2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的通知》(苏农环﹝2017﹞6号)文件精神,经企业(合作社)主体自主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现对申报的5家企业主体予以公示。
(一)沼渣沼液循环利用工程项目3个。
1、灌南林美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2、灌南县绿海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
3、灌南县圣旺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
(二)设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2个。
1、连云港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连云港浩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5日。如对以上申报项目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电话:83221192。
灌南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