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对灌南县保尔康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依法受理、审查,并经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符合申办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驻店药师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灌南县保尔康药房有限公司 |
孟海英 |
孟海英 |
孟海英 |
刘义洲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需冷藏保管的药品除外) |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西路南侧113号(人民中路2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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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896115;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