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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

日期:2019-03-27 15:48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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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连云港市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实施细则》、《连云港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细则(试行)》,对灌南县保尔康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材料依法受理、审查,并经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现场检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符合申办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驻店药师

经营范围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灌南县保尔康药房有限公司

孟海英

孟海英

孟海英

刘义洲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需冷藏保管的药品除外)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西路南侧113号(人民中路2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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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896115;0518-83289572。

通讯地址: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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