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灌政发〔2015〕14号)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家庭农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灌农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在宣传发动、自主申报、镇级初审的基础上,县农场办组织了复审,现将符合灌南县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6个家庭农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咨询监督电话:80925500。
附件:灌南县2021年第二批拟认定家庭农场名单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