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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选产品和推荐官选拔活动的公告

日期:2026-01-15 09:28

来源: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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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灌南县农业品牌建设实施方案”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培育本土农业品牌推广人才,集中培育和推广一批品质优良、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灌香南得”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产品,提升品牌辨识度与美誉度,推动优质农产品走出灌南、走向全国,助力乡村振兴与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灌香南得”品牌优选产品和推荐官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选产品、推荐官选拔。

二、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灌南县农业农村局、灌南县商务局

(二)承办单位:灌南县电商协会

(三)支持单位:灌南县融媒体中心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优选产品

在灌南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生产经营的符合灌南产业特色的产品均可申报,申报优选产品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注册地、生产基地及原料产地均在灌南县境内,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信息。

2.产品品质优良。 一是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近3年内产品在各级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抽检和监督抽查中均合格,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的优先选用;三是具有鲜明的灌南地域特色,能体现当地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特征,品质突出、口感优良。

3.产业基础扎实。申报主体生产规模稳定,具有标准化生产基地,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生产操作规程健全。

4.品牌意识较强。重视“灌香南得”品牌建设,愿意遵守品牌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品牌宣传推广活动;产品包装设计规范,符合品牌整体形象要求。

(二)推荐官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不限年龄、职业、地域,凡热爱灌南农产品、认同“灌香南得”品牌理念,具备一定推广能力或资源,愿意为灌南县优质农产品代言的个人均可报名参与。重点面向以下群体:一是内容创作类:美食、“三农”、旅游、生活等领域自媒体博主、短视频创作者等,拥有一定粉丝基础和内容创作能力;二是渠道资源类:农产品经销商、采购商、电商从业者、餐饮企业负责人等,具备成熟的销售或推广渠道;三是专业服务类:农业技术专家、行业学者、品牌策划师、媒体记者等,熟悉农业产业发展或品牌推广规律;四是本土情怀类:灌南县本地返乡创业青年、村干部、种养殖大户、非遗传承人,以及关心支持灌南农业发展的各界人士。申报推荐官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品行端正,信誉良好。

2.热爱农业、认可“灌香南得”品牌价值,深入了解或愿意主动学习灌南县农业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菇、规模畜禽、优质稻麦、名优白酒、精品河蟹和鲜食葡萄等)。

3.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推广执行能力,能积极参与品牌推广相关活动。

4.内容创作类须具备原创内容产出能力,拥有至少1个主流社交平台账号(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粉丝基础良好或内容互动率较高。

5.愿意无偿履行品牌推荐官义务,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品牌推广工作,服从活动组织安排。

6.身体健康,能适应品牌推广工作的强度和要求。

四、相关权益

(一)优选产品

1.品牌标识授权使用权益:可合法使用“灌香南得”区域公用品牌专属标识(含LOGO、宣传语等),纳入品牌官方产品名录,借助品牌公信力提升产品市场辨识度与美誉度,需严格遵守品牌标识使用规范。

2.多维度市场推广支持:享受政府部门联合推广资源,包括参与电商公共服务全省行、品牌专题发布会等活动;优先入选区域电商促销活动(如518网络购物季、网上年货节等),获得网红达人直播打卡、专题带货等推广机会;依托品牌统一宣传渠道(官方媒体、行业展会等)提升产品曝光度,扩大市场影响力。

3.销售渠道对接权益:优先参与“优品—商超”对接会等产销对接活动,对接全市及周边地区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如连天下甄选)等核心销售渠道;纳入区域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借助“灌香南得”品牌合作资源拓展国内外销售市场。

4.政策倾斜与资质认证扶持:优先享受政府相关产业扶持政策,优先参与电商技能培训、直播大赛等活动,获得电商运营指导与人才培育支持,提升数字化营销能力。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认证申报中获得优先指导,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认证相关补贴。

(二)推荐官

1.荣誉认证:颁发“灌香南得”品牌推荐官聘书,聘期2年,纳入灌南县农业品牌推广人才库。

2.资源支持:优先免费使用“灌香南得”品牌视觉素材、宣传资料;优先参与灌南县农业产业相关培训、交流活动;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业类展会、品牌推广活动。

3.平台赋能:通过灌南县融媒体中心及官方新媒体矩阵对推荐官及其作品进行宣传推广,提供流量扶持;优秀推荐官可优先成为品牌长期合作伙伴,参与品牌IP孵化项目。

4.激励奖励:对表现突出、推广成效显著的推荐官给予现金奖励、农产品礼盒等激励;对带动销量较大的推荐官,可享受销售提成或专项奖励。

五、选拔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初选阶段(2026年1月15日—1月28日)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为主、线下报名为辅的方式。

(1)线上报名:

优选产品可通过灌南县人民政府官网、“灌南V讯”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选产品申报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认证证书(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和生产基地证明(土地流转合同、产地证明等)等材料;发送至官方报名邮箱:gnnyp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灌香南得优选产品报名+企业名称+联系方式”。

推荐官可通过灌南县人民政府官网、“灌南V讯”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如社交账号截图、获奖证书)等材料发送至官方报名邮箱:gnnyp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灌香南得品牌推荐官报名+姓名+联系方式”。

(2)线下报名: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灌南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 农业农村局204室)现场提交报名资料。

请有意报名者于2026年1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递交至指定地点。

2.初选审核:选拔组委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候选优选产品和推荐官名单。

3.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综合评选出“灌香南得”品牌优选产品和推荐官名单。

4.公示公告:评选出的名单在灌南县人民政府官网、“灌南V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选拔组委会提出申诉,组委会将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名单。

(二)授牌聘任阶段(2026年2月9日)

在“灌南大集”活动现场举办“灌香南得”品牌优选产品授牌和推荐官聘任仪式,正式启动品牌推广合作。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农业产业专家、品牌策划专家、媒体代表、资深电商从业者等组成,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七、注意事项

1.报名者需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授牌与聘任资格。

2.候选推荐官提交的原创推广内容需为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活动期间,主办单位对推荐官创作的品牌相关推广内容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转载、宣传展示等),作者拥有署名权。

3.选拔过程中,组委会将通过报名时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相关事宜,请报名者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本次选拔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者参与活动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除指定活动外)自行承担。

5.主办单位对本次选拔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通知。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吴士凯(15252805936)

灌南县商务局       徐胜壮 (18805129347)

官方报名邮箱:gnnypp@126.com。

附件1:“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选产品申报表

附件2:“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官报名表

附件1“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优选产品申报表.docx

附件2“灌香南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荐官报名表.docx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灌南县商务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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