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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农民建房(特殊情况)会办意见公示表(第二批)

日期:2018-11-19 16:37

来源:县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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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乡镇上报农民建房(特殊情况)申请材料,2018年11月13日经县领导研究会办,原则同意4户农民建房。建设标准:主房层高不超过3.3米,隔热层高度不超过0.5米。并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5日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监督电话:0518-83297001(县规划局)、0518-83810000(县行政执法局)。


序号

乡镇

村名

姓名

申请理由

拟批建建议

备注

1

北陈集镇

邵庄村

孙全忠

危房

原址原面积翻建,90平方米


2

尹荡村

王得祥

危房

原址原面积翻建,60平方米


3

王德兵

危房

原址原面积翻建,60平方米


4

封昌元

危房

暂批一层,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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