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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11-12 10:3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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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园区、秸秆收储利用企业(合作社):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通知”(苏农科教便〔2022〕35号)文件精神,我县计划申报“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现向全县遴选一批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主体。遴选办法:由秸秆收储利用主体自愿申请、所在镇(园区)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欢迎各申报主体积极申请,镇(园区)认真组织落实并推荐申报,有意向的主体请于2022年11月15日12:00前将《灌南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章)、承诺函等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203室(地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5252805936)。

  附件1 灌南县2023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 承诺函.doc

  附件3 苏农科教便〔2022〕35号.pdf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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