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104号、苏农计﹝2024﹞38号)文件下达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256万元。
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苏财农﹝2025﹞42号、苏农计﹝2025﹞19号)文件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194万元。
二、使用范围
1、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将本次下达的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全县小麦“一喷三防”,采购药剂支持农户开展小麦赤霉病等穗期病虫防控,保障全县农业生产稳定。
2、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将本次下达的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用于全县水稻病虫害防控,采购防控药剂支持农户开展水稻病虫害应急防控工作,降低水稻病虫害损失。
三、使用程序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制订物资分配方案、组织物资配送、指导监督各镇物资发放等工作。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物资发放工作。补助物资发放以镇为单位登记造册,报送县级农业管理部门。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