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新安商城H栋31、33、34、35、37号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灌南县住建局物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518-80520013
办公地址:灌南县泰州北路集中办公区住建局214室
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灌南县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
序号 |
申请主体 |
委托经办人 |
小区名称 |
项目名称 |
申请费用(元) |
1 |
H栋31、33、34、35、37号业主 |
孙平飞 |
新安商城 |
H栋31、33、34、35、37号屋面防水维修 |
752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