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物业维修资金信息公示(新安商城H栋31、33、34、35、37号)

2025-06-05

为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新安商城H栋31、33、34、35、37号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灌南县住建局物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518-80520013

办公地址:灌南县泰州北路集中办公区住建局214室

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灌南县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

序号

申请主体

委托经办人

小区名称

项目名称

申请费用(元)

1

H栋31、33、34、35、37号业主

孙平飞

新安商城

H栋31、33、34、35、37号屋面防水维修

75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