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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灌雁还巢”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征集的通知

日期:2018-05-31 15:30

来源: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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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相关部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推动优秀学子回归灌南、服务家乡,在创新创业中接触社会、了解家乡、开阔视野,培养造就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素质优良、自强不息的灌南青年人才队伍。经研究,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团县委决定联合开展2018灌雁还巢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面向全县征集实践岗位,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灌雁还巢筑梦家园

二、主办单位

灌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灌南县委员会

三、参与人员

灌南籍在校大学生及近两年毕业仍未就业的毕业生

四、服务时间

716日至815

五、活动内容

1.征集优质实践岗位。615日前,各有意愿接收实(见)习的单位填报《2018年“灌雁还巢”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盖单位章)上报团县委。

2.开展专项对接活动。618日至77日组织学生报名。通过实践岗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一对一订单式岗位实(见)习。没有学生参与的实践岗位自动予以取消。

3.加强实践过程管理。引导实(见)习大学生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通过完善实践方案、保障实践条件、加强岗前培训、落实实践政策等方式,为大学生实(见)习提供良好条件。建立三方联络机制,确保实践过程安全可控。

4.开展实践评估与鉴定。根据实(见)习大学生在岗表现,实践单位给出考核鉴定,参与岗位实践活动的大学生可获得实(见)习证明。灌南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公室参照相关文件可根据岗位实践情况额外给予适当补贴。

六、工作要求

大学生在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期间由主办单位为其购买人身保险(50/人),交通补贴、高温补贴等待遇由实践单位视工作岗位情况给予相应补助。

人:刘振、封如兰

联系电话:0518-80928917253000

报送邮箱:gntxw@sina.com

报送地址:县青少年宫三楼团县委303办公室

附件:2018年“灌雁还巢”灌南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岗位申报表.doc


灌南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灌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灌南县委员会

                                2018年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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