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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1-08-13 16:33

来源: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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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境内,南靠灌河,北依新沂河,东临黄海。前身为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区,于2003年6月由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2005年7月27日,《连云港市(堆沟港)化学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准文号:苏环管﹝2005﹞197号)。2006年5月14日,连云港化工产业园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江苏省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化工园区(批准文号为:苏政复﹝2006﹞37号),开发区名称变更为江苏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主要产业为精细化工。2020年10月,江苏省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连云港化工产业园为15家化工集中区之一,同时规划调整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

在此背景下,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委托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了《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园区规划范围为东至灌河大堤,西至合兴大沟,南至中心路和珠江路,北至规划北环路,规划面积8.45平方公里。产业园区立足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的新定位,围绕石化产业基地的发展和资源优势,抓住长江经济带石化产业布局调整机遇,选择性承接省内外先进产业转移,打造以石化基地原料精深加工为主的“专精特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及以现有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的精细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为医药、装备制造、轻工、电子等区域优势产业配套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为连云港市石化产业的精细化延伸发展做出贡献,推进连云港市石化产业“一基两园”上下游一体化体系和集群的协同与高质量发展。同时,抓住江苏省化工产业沿江向沿海转移的时机,为区域化工产业转移设置一定的发展空间,将化工园打造成为江苏省和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的重要承接平台。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3611880

联系邮箱:7496853682@qq.com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3

联系邮箱:651514213@qq.com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附件1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附件2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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