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及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灌南县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灌政发〔2017〕30号文)要求,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合并,经灌南龙济门诊部负责人申请,我局同意注销灌南龙济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注销情况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名称:灌南龙济门诊部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600060532072412D2131
医疗机构地址:灌南县新安镇人民东路53号
主要负责人:苏建平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