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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级后方单位“阳光扶贫” 结对帮扶村和帮扶责任人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18:07

来源: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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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连云港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市级后方单位“阳光扶贫”结对帮扶村和帮扶责任人的通知》(连扶组〔2019〕3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机构改革涉及转隶的县级后方单位结对帮扶村和帮扶责任人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县级后方单位结对帮扶村和帮扶责任人,主要包括:因单位转隶,工作关系变动较大的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新组建单位。为加强经济薄弱村帮扶力量,对县领导挂钩帮扶的村及帮扶责任单位一并进行了微调(见附件1)。

二、调整原则

1.撤并单位结对帮扶的村,由转隶后新单位继续结对帮扶和走访(见附件2)。如原县委农工部结对帮扶村,由新组建的县农业农村局继续结对帮扶和走访,保持原帮扶责任人相对稳定。

2.已退休或人事关系调离本县的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任务由原单位内部进行分解。

3.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每季度入户走访至少1次;参与结对多个村的后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至少1次到所挂钩帮扶的村开展入村走访活动。

4.2018年新识别建档立卡户由所在乡镇安排结对帮扶。

三、结对流程

1.乡镇扶贫工作站要主动与后方帮扶单位对接,做好挂钩的经济薄弱村信息核对,及时做好信息变更。

2.涉及到转隶单位和人员变动较大的单位,请务必于3月18日前将相关表格(见附件3、4、5)电子档发送至县阳光办(邮箱gnxfpb2009@163.com),并及时与县阳光办、有关乡镇扶贫工作站做好交流衔接(见附件6)。

3.乡镇扶贫工作站在接到县级后方单位调整帮扶人员名单3个工作日内,将重新结对帮扶农户名单录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

4.涉及转隶的后方帮扶单位要督促本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及时在手机APP上完成单位名称修改,统一使用改革后的单位全称(同一单位的名称要确保一致)。操作步骤:打开“阳光扶贫”手机APP,点击我的设置—单位—修改—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县各挂钩帮扶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阳光扶贫”结对帮扶调整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走访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要密切配合。各挂钩帮扶责任单位要和各乡镇扶贫工作站要加强沟通交流,互相配合,做细工作,根据县扶贫办提供的帮扶村联系名册精准高效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三要开展走访。完成重新结对后,县各钩挂帮扶责任单位要按照县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开展“阳光扶贫”一季度帮扶走访工作,确保“一村不少、一户不落”,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

联系人:县阳光办 朱玉昭

电话:15189008228(513131) 83968512(传真)

邮箱:gnfpb2009@163.com

阳光办QQ工作群:52236801

附件.docx



灌南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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