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张洁向我局申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现予以公示。
遗失:灌南县新安镇十月婚嫁用品经营部,个体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724MA1UT1QF5G,正本编号:320724000201712250087,副本编号:320724000201712250122,声明作废。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0518-83896015;0518-83896018。
通讯地址: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222500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