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
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因部分示范主体未按照要求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模式,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毕,现决定补充遴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水稻侧深施肥、增施有机肥)实施主体各1-2户,承担我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工作。遴选规则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自愿以“生产田”为示范田,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科学种植,积极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技术。
3、遴选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遴选实施主体示范区具备较好的灌排能力、主干道沿线、交通便利、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代表性强、具备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能较好发挥示范引导带动作用。
5、配合项目实施部门做好田间肥效监测工作。
二、遴选原则
1、遴选实施主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本县域内以种植稻麦、经济作物的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组织带动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2、遴选实施主体在农业生产上具备发挥示范、引导、带动的作用,自愿应用水稻侧深施肥、小麦种肥同播、增施有机肥等技术,促进我县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推动我县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实施主体在同一年度内申请其他农业项目补助的,不得申请本项目补助,三个技术模式不可同时申请。
4、已申报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三、示范技术模式
1、施用缓控释肥+水稻侧深施肥插秧机一基一追或一次性施肥模式。
2、经济作物+增施有机肥技术模式。
四、补助面积及金额
1、示范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技术应用面积200亩,对购买缓控释肥给予60元/亩补贴。
2、经济作物示范推广增施有机肥技术应用面积200亩,对购买有机肥给予80元/亩补贴。
3、示范主体面积大于200亩的,以补贴200亩为准。
五、遴选程序
1、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遴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见附件),申报材料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牵头,签字盖章确认,并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
2、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查申报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筛选,并将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止。
七、报名要求
申报主体需提供申报材料、相关资质和证明材料,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质量保护站)。
地 址:灌南县现代农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吴鹏程
电话:18260394049
附件:灌南县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示范主体申报材料.docx
灌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