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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租车辆及驾驶人的公告

日期:2018-10-08 15:37

来源: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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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车辆及驾驶人,具体要求如下:

1.车辆为SUV车型,拥有合法的牌照,可作为租赁用途,车辆在租出时性能良好,证件齐全、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齐全有效。

2.驾驶人需拥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照(不包括实习期)。

3.车辆投需保意外责任险、盗抢险、车身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除交强险外,乙方至少投保理赔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

4. 驾驶人需身体健康且无违法和不良记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并确保随叫随到。

5. 租价及付款方式、期限,最高报价限年租金6万元,采取先用车后付款的程序进行,拟租用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再商定是否续租,如租用期限不满1年,租金按月计算。

6.无其他影响项目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因素。

有意者请于10月16日之前至县农开局办公室报名(集中办公区水利局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22195  13775479808 联系人:孙女士

灌南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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