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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燕计划开始申报了,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

日期:2024-05-23 10:07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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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进一步吸引和激励高层次留学人才来连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海燕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精神,近日2024年“海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一、申报范围

海燕计划分为全职人才和意向回国人才

(1)全职人才申报条件是:

具有中国国籍;

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现已全职在连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连参加社会保险。

(2)意向回国人才申报条件是:

具有博士学位;

39周岁以下,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并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或者39周岁以上74周岁以下,曾担任国外企业研发总监、技术总监、首席科学家、部门主任(负责人)、高级经理等以上高级职务,或者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

二、“海燕计划”分为一次性补贴支持和项目支持。
(1)全职人才一次性补贴的额度为1万元,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全职人才还须于上年度首次与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以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为准),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毕业于世界前200名的国外大学。
(2)意向回国人才项目资助的额度为3万元至10万元,意向回国人才须202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或意向回国,且2023年1月1日以后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央企除外)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柔性人才引进协议。除具备基本条件外,人才还应符合相关条件。此外,在我市参加工作期间,出国留学获得博士学位又回我市工作的,可不受首次来连限制。留学人员参加各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视为结项,优先给予项目资助。“海燕计划”原则上每人每项可享受一次,之前已获“海燕计划”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受理申报。

三、申报材料

( 一) 一次性补贴

1. 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 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 位认定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1)海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二)项目资助

1. 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项目申请表。

2. 申报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 位认定书、获奖证书、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和 申报项目水平的有关材料。意向回国人才还需提供: ( 1 ) 海 外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2)海外主持(参与)项目证明材料;(3)海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个人登陆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http://yzs.lygdj.gov.cn/#/) 根据类别填报,导出表格后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灌南县人社局专技科(集中办公区8号楼735室),业务联系电话:0518-83299226。(灌南县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留学人员“海燕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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