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水管[2015]40号)文件要求,灌南县水利局组织了专门人员编写《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 2015年8月13日通过省水利厅符合性审查。2015-2018年,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先后下达了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包括17条省骨干河道:新沂河、通榆河、灌河、义泽河、武障河、一帆河、盐河、柴南河、柴米河、北六塘河、南六塘河、港河、唐响河、甸响河、沂南河、古屯河、公兴河;3座中型涵闸:义泽河闸、盐河南套闸、小潮河闸。
二、划定标准
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县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具体如下:
1、有堤防的河道,实测堤脚线,再以修侧后的堤脚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米,确定管理范围。
2、有堤防的河道,堤脚线外有排水沟,以排水沟的外河口线的外侧为管理范围。
3、有堤防的河道,但现状是大部分堤防无明显堤脚,比如唐响河,经过和水利局协商讨论过后,确定河口线河道外侧平移30米为管理范围线;南六塘河部分以河口线向河道外侧平移60米为管理范围线;柴南河部分以河口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0米为管理范围线。
4、没有堤防的河道,实测河口线,以河口线向河道外侧平移6米,确定管理范围线。
三、工作成果
灌南县2015-2017年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项目共完成17条省骨干河道、3座中型水闸划界工作。
四、验收情况
2015-2017年河涎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均已完工,先后通过第三方抽检、省级内业审核、市级技术预验收。
2019年9月25日通过了灌南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县级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11日-5月15日
灌南县水利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