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有关涉农企业、合作社:
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8〕18号)文件精神,请有关涉农企业(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项目建设需求情况进行摸底,并于2018年8月21日前将需求情况报送至灌南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联系人:吴士凯、联系电话:0518-83266802。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灌南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